马永双:教授,浙江农林大学法学专业负责人、法学学科建设负责人、法律系主任。
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,法学硕士学位。
承担课程:知识产权法、民法总论、合同法、律师与公证制度、法律伦理学等。
研究方向:知识产权法律制度、生态文明法律制度、经济法律制度等。
科研成果:发表关于大众法制教育的思考、论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效力、合同法中的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研究、论情事变更原则的历史沿革、我国遗产税立法研究、开征遗产税的难点及对策、对遗产税的立法思考、独立董事制度的利弊及立法建议、仲裁员制度的现状与改进、论仲裁协议效力、论和谐本位的仲裁法制的理论基础、消费者公益诉讼的法理与规则分析、著作署名权的尴尬及对策、关于商标与商业域名权利冲突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、完善我国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制度的理论思考、环渤海区域著名商标立法比较与启示、论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基础与原则、论民间融资中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制、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产出对策、基于环境法对消除代际外部性问题的思考、湿地生态补偿方式探讨等论文50余篇,出版《法律基础教程》《国际商事合同法理论与实务》《国际会计法理论与实务》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〉适用与研究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与适用全书》《合同法原理与适用》《举案说法 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(反不正当竞争法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、产品质量法)》《经济法概论》《知识产权法原论》《知识产权原理》《现代仲裁制度》《合同法案例教程》《新编民事诉讼法学 》《商法学》《仲裁法导论》《旅游法教程》《合同法》《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》《知识产权法》《经济法》等20余部著作。主持省(部)课题5项、其他课题20余项。
奖励、荣誉:获得省(部)级科研成果三等奖3项、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1项,其他奖励20余项。获得河北省杰出中青法学专家、浙江省法学会先进工作者、浙江省优秀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、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名师、浙江农林大学“我心目中的好老师”等称号。兼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理事、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、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临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等。